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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

最新通知!这些人在海南能享受此项个税优惠政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琼府〔2020〕41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2号)的规定,为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南省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实行清单管理。

第三条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须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并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且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境外紧缺人才,须提供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第四条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

(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第五条 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紧缺人才,在符合第三条规定的同时,还应当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范围。

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门负责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并适时更新。

第六条 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定期将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名单,提交给海南省税务部门。海南省税务部门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提出确定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七条 确定为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当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再符合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条件的,当年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八条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九条 依托海南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海南省人才管理部门、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的税收优惠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并根据查核结果开展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工作。

第十条 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人才存在异议或争端的,由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解决。对人才所属企业或单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是否开展实质性运营存在异议或争端的,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协调解决。

第十一条 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结合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规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12月31日。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2020年版)

附件

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020年版)

1。旅游业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包括旅游战略研究人才、旅游行业研究人才、旅游市场研究人才、旅游服务与管理人才、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人才、景区开发与管理人才、旅文创新人才、旅行社经营管理人才、酒店管理人才、餐饮管理与服务人才、会展策划与管理人才、旅游信息管理与分析人才、特级导游、酒店高级培训师等。

2。现代服务业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包括战略性研究人才、商务谈判人才、国际贸易救济人才、商务法律人才、翻译人才、食品工程师、产业规划与分析人才、经济分析和产品分析人才、市场运作与监控人才;涉外公证人才、司法鉴定法医人才、司法鉴定物证类人才、司法鉴定行业环境损害类人才、国际商事仲裁人才;管理咨询人才、招商专业服务人才、营销管理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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